七點四十就起床了,八點四十左右吃飽後上路。
我打算一開始先往西騎,然後再往北騎,這樣簡單得不用看GPS也會走!今天的陽光很舒服,我一路懶洋洋地曬著太陽慢慢騎。騎了10公里之後我發現太陽竟然在我的左邊!拷,那表示我正往南邊騎!我發現方向相反之後趕快掉頭繞回去,該死,一開就浪費了20公里,雖然只是相當於10元的油錢,但這樣大概就晚了三四十分鐘看到摸摸和咩嚕了,可惡可惡。
話說回來,在台中好像沒人在守交通規則的,害我這兩天也不停地紅燈左右轉和逆向,嗯,台中真是個亂七八糟的地方。我沿著快速道路往北騎,時速大概不到60,因為風實在有夠大,而且我又穿著雨衣,強風下我感覺好像時速100似的!而且西部濱海沿線都超冷的,我也完全不想停下來等紅燈,所以沿路只要是小路口有紅燈我幾乎必闖。事實上,大部份的車也全都在闖紅燈!
在經過某個快速道路下的小隧道時,我一樣給它闖紅燈,結果洞裡是一台警車!嘛的運氣真好!當下我只好裝傻騎進路邊的民宅裡,還好我穿著雨衣短褲和夾腳拖,頗有在地人的感覺!警車大概也懶得追,我就此逃過一劫。
後來我一直騎過苗栗、新竹、桃園、台北還是常常在違規,呼,違規的感覺真爽!嘖,小貓都沒幾隻的路口設什麼鳥蛋號誌燈,根本是紅燈紅心酸的。
一路騎到台北都很冷,大家衣服都穿很多,也都戴起手套了,只有我像個白痴一樣穿著海灘褲夾腳拖和雨衣。難道我真的跟社會果然脫節了嗎?
為了避開人潮,我從鶯歌走110號縣道,經過三峽和安坑到新店,到北新路後想說去買個割包和四神湯當午餐好了,便很習慣地在市公所捷運站前紅燈左轉到中華路,結果聽到嗶嗶聲才發現有警察站在人行道的樹下等著抓人。
當下我的直覺反應自然是幹聲四起,中文的不管是營養類或是雞排類的,不管是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祖孫數代或是老師的,或者英文ABCDFHIJLMNPS開頭的一大串,反正大概我這輩子罵過的髒話全都在心裡飇了一次。如果你聽過我真的訐譙髒話就知道有多髒了,很少人比我髒的。
我把證件交給警察時看到我瘦弱的皮包,實在很想順便送上一拳,或一個過肩摔之類的,或者,陰險地踢他的要害,總之我覺得自己火氣很大。我必須跟大家說這樣是不對的。
男警察負責攔人,女警察負責開單。男警察長得很不起眼,沒有特色可供記憶或辨認;女警雖然有點年紀,但看得出來年輕的時候應該不錯,在警察的世界一定很吃香吧。
我心裡開始思考某些事-其實沒有警察時大家都在違規,因為我每次也都這樣轉這個彎,很多人都這樣轉,或者,很多人在很多地方都這樣轉-所以警察想開單時只要站在路邊的樹下抓人就好,真不錯!但那也代表警察在那邊只是想開單而已-因為他們如果是想讓人不要有違規的行為,其實站在路口大家都不會去違規-但他不會站在路口,因為他想做的是開單,而站在路口會害他自己開不出單。
怎麼會這樣呢?如果今天有人真的違規而且出車禍,警察站在樹下也只是方便處理車禍順便開個罰單,完全沒有阻止或預防任何事故發生的目的或能力,但如果警察站在路口就不同了,沒人會違規,不會有什麼事故-但警察今天的目的是開單,不是嗎?反過來說,難道警察不站出來大家就不會守秩序嗎-當然啊!誰要守秩序?如果大家都會守秩序那就不用定秩序了!如果殺人不犯法的話,這世界上大概就剩沒幾個人了!所以索性也不要防止事故發生了,開單比較實在嗎?又,難道接到罰單,繳了罰款大家就會學乖嗎?不可能的啦!那一開始每個人全都抓來罰一次,乾脆出生就先罰一輪不就天下太平了嗎?唉,這種事說再多都沒用,都像在放臭屁,因為我們都是如此。
後來我想想,我今天從台中一路違規到台北,違規次數可能不下20次,就只被抓這一次也算運氣夠好了!又,自從馬總統上任後我就一直呈現失業狀態,算是拉抬失業率的窩囊廢敗類之一,我一直覺得很對不起馬政府,現在可以貢獻一點給國庫也好!呼,雖然仍然有點不爽,但是我釋懷許多。
女警察把罰單遞給我,我拿著看了看,正面看完看反面,看了可能有五分鐘那麼久!我心裡的惡魔一直搧動我,要我把機車抓起來向他們的頭甩過去!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蠻力,雖然我一度單手把機車提起來,但最後還是放下機車了。我轉身對他們說:「警察先生。」本來一直盯著路口的兩個警察聽到我發出聲音後便轉頭看我,大概是覺得我可能要訐譙他們了吧,我繼續說:「辛苦了,好好加油,早點收班。」他們露出一點驚訝的臉色,我又說:「雖然我被抓到了,但是。」我點了兩下頭,接著便發動機車,買割包和四神湯去了。
我知道在現在這個社會,警察也是難為。而其實我已經過得這麼快樂,實在沒什麼好抱怨的,而且這罰單也是我咎由自取的。啊~我還是希望大家都可以像我一樣快快樂樂的過每一天,就算違規被抓到也一樣-反正不管在不在意都得付錢,以後也還是會一直違規,也還是會被抓到又被罰錢,不如就開開心心地面對它好了!或者,不如想想違規時沒被抓到的喜悅好了!
三點半到家,大概騎了220公里。到家的時候,樓下停著一台小卡車,工人跟我說樓上正在施工,可能會有些噪音,請我多包涵。我說:「我懂,這沒什麼,不用這麼客氣,誰家房子在蓋的時候沒有製告過噪音?」我跟工人聊了一下天,我相信這有令辛苦工作一天的他快樂一些,儘管他可能明天就忘了。
然後我走上樓跟摸摸咩嚕玩,享用割包和四神湯,看著電視。這是我的家。
※因為牽扯到違規的問題,所以我必須認真澄清-以上純屬虛構!我很少違規,也從來沒有一天違規超過一次過,而且我無法單手把機車舉起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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