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8/21

20080821亂七八糟

  今早還在睡時,整理床舖的大叔指著我夾在衣服上的夾子,說那是他的夾子!媽的,那個夾子可是老子從台北帶去的!
  大叔很篤定的,百分之百的告訴我那是他的夾子,他認得也確定!我想想,如果他真的自以為那就是他的夾子-如果他真的有跟我一樣的夾子而且又遺失了!那夾子上也沒寫字,我要怎麼證明那是我的夾子?他又要怎麼證明那是他的夾子?操,讓我冷靜的想一想!
  我問大叔:「我要怎麼證明這是我的夾子,而不是你的夾子?」大叔說:「你沒辦法證明。」我又跟大叔說:「我的夾子是我從台北帶來的,就算你確定現在夾在我衣服上的夾子是你的而不是我的,那麼我也不知道它們怎麼會夾在我的衣服上!問題是你確定那是你的嗎?」大叔說:「我確定,我自己的東西我認得。如果你沒有拿我的夾子,那我也不知道它們怎麼會夾在你的衣服上。」我心想:「操,你認得才怪,你知道這世界上長得一模一樣的夾子有多少嗎?」我最後的決定是把夾子給他,因為我覺得他已經完全認定這是他的東西了,反正這只是夾子而已!媽的,從此以後我就少了兩個夾子。
  這很令人沮喪,我出來可不是為了要遇上這種事的,但這世界就是這樣,你無法選擇會遭遇什麼事,你只能遭遇!難道我還要為兩個夾子而計較?或許大叔根本就以為我是幹走他夾子又死不認帳的人!媽的,我不知道他是認真的或者是想鬧事,我跟他說了很多道理,但我壓根覺得他還是認為是我幹走他的夾子!算了,這點罪過揹起來不痛不癢,要誤會就誤會好了,媽的。
  今天的天氣和我一早的心情一樣不穩定,又不時下起傾盆大雨。這樣的天氣不適合帶著相機在一個廣大無邊的島嶼騎機車,我躲進網咖上網整理照片,順便做一些其它小島的功課。這網咖一小時只要十元,而且一次包三小時加十元就可以有一杯飲料喝,真是便宜到爆!我將手邊的照片胡亂上傳一通後又打上對白才開始做功課,發現往返吉貝的都是小船,機車上不了吉貝!又是一個打擊!不過我想吉貝總是需要補給物資吧,應該有大船往返才對,應該還要問問當地業者才對!門外不時落下大雨,今天真是糟糕的一天。我一直窩到四點多才去吃了燒肉飯,吃完後便到彩虹橋拍夕陽了。
  今天的雲在天空掃得很有氣勢! 很值得期待!可惜西邊的雲還是太低太厚了,光散不出來。  今天比較不累,我決定睡隘門沙灘。隘門沙灘離馬公市區大概10公里,我趁著沒有雨趕快騎到隘門沙灘,今天風很大,吹起來好冷!我到沙灘後又突然下起雨,我看了看,這樣的風雨躲在涼亭也沒用!而且風裡都是鹽,要是真的搭在海邊吹風的話帳篷一定會又溼又黏!雨愈下愈大,我躲進一間殘障廁所!我發現裡面又寬又大又乾淨,我想,畢竟很少真的需要用到殘障廁所的殘障人士會來澎湖又到沙灘玩吧!我聞了很久,覺得只有一點微微的騷味,還能接受;又看看外面的大風大雨,現在要回國軍英雄館也太遲了,所以我就在裡面打起地舖來了。裡面有洗手台又有馬桶,而且有門可以上鎖又有窗戶通風,一點騷味算得上什麼!雖然在農曆七月這樣一個人睡廁所有點毛毛的,但想想又覺得沒什麼好怕的。哼哼,我有童子尿,大不了直接撒一泡在廁所裡啦!
  嘖,我的人生被我自己搞到露宿荒野就算了,竟然還睡廁所!亂七八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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