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一個喜新不念舊的藉口。
看到眼前的女孩,目光接收被心所昇華的女孩,很快的就忘了昨天還懸在心上的另一個女孩,先前的記憶和感覺就像一顆流星掠過,不需要回來,有種捨棄的痛快。
在這一方面,永遠也想不到自己要的是什麼,卻能知道自己要不到的是什麼。而等你遇見了,會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。
有時候會因為躊躇而捨棄機會,但你會得到一個希望,而這個希望會讓你生活得更好。
意思是有時候錯過只是為了再相遇,而且當下會比當時更美好。
所以讓記憶塵封當時,活在當下。
這裡只有字超多的日記,而且大部份是廢話.哇哈哈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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